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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深圳、江苏、浙江等多地立法明确骑电动车必须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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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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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的“一盔一带”,“一带”指的安全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毋庸置疑,每到夏季就是摩托车、电动车事故的高发季,而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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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安部在这个节点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有必要。正是因为公安部的这个通知,全国多地都流传着6月1日起严查骑电动车不带头盔的消息,这也在客观上带火了电动车安全头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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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的电动车保有量尚无权威数据发布,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数字只会比汽车多不会比汽车少。以济南为例,据济南交警估计,目前济南市的二轮电动车保有量大约在300万辆左右,这背后就是300万个电动车主,这其中哪怕是一成的车主动心买头盔,也是高达30万的需求量。把这个需求扩大到全省、全国,其需求量更是堪称巨大,如此大的需求在短期内肯定是无法满足的,头盔想不火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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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安部的部署就等于是查处吗?查处就一定会处罚吗?换句话说,推动头盔涨价的处罚真的会实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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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在公安部的通知中并没有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查处骑电动车不带头盔的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公安部部署的只是安全守护行动,至于是通过查处、处罚守护,还是宣传教育守护,是不是要处罚的最终决定权还掌握在地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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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省外多地的确已经开始或者是明确要进行相关查处行动。其中行动最早的当属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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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梳理发现,早在五一期间,深圳交警就在5月3日组织二轮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的严查行动,严查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更早之前,在2017年底,深圳交警就发布《关于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整治的通告》,明确在深圳宝安区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予以扣车处罚。次年,深圳交警再次出台政策,明确在市区划分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精细管理,明确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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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深圳外,电动自行车地方管理法规也已经在江苏、浙江等地出台,其中针对骑车戴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成年人等都有明文的规定。15日,江苏省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该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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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天,浙江省也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原文地址:https://www.weizhangcx.cn/rdzx/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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